2026-06-15 23:16:53
6月15日盤后,國晟科技披露,因信息披露不完整和不及時,公司及相關責任人被北京證監(jiān)局警示并記入誠信檔案。問題核心在于其未及時披露與江蘇大航電氣貿易有限公司的5184.62萬元合同糾紛,且遲至5月22日才補充披露。此外,其二級子公司安徽國晟新能源被訴未付貨款,案件尚在一審。
每經記者|文多 每經編輯|黃勝
6月15日盤后,國晟科技(603778.SH,股價17.82元,市值117.62億元)披露,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完整和不及時,國晟科技及相關責任人被北京證監(jiān)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jiān)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此事與國晟科技二級子公司的一場買賣合同糾紛相關。
根據公告內容,此次被出具警示函的核心問題在于國晟科技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兩項違規(guī)行為。
其一為信息披露不完整。目前,國晟科技與江蘇大航電氣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航電氣)存在買賣合同糾紛,涉案金額達5184.62萬元。上市公司于4月24日披露《關于累計訴訟、仲裁事項的公告》時,已知曉與大航電氣的買賣合同糾紛,但未將該筆訴訟包含在該公告中披露。
其二為信息披露不及時。該筆訴訟金額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比重超過10%,屬于應及時披露的重大事項,但上市公司遲至5月22日才進行補充披露。
國晟科技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此外,吳君作為國晟科技董事長、高飛作為公司總經理、張昆作為公司董事會秘書,對上述違規(guī)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國晟科技表示,上市公司及相關人員將認真吸取教訓,積極進行整改,切實加強對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學習,不斷提升規(guī)范運作意識。
國晟科技披露上述《關于累計訴訟、仲裁事項的公告》的4月24日晚,正值公司披露年報的時間節(jié)點。根據其2025年年度報告,國晟科技2025年營業(yè)收入為7.96億元,歸母凈利潤為-5.73億元,虧損幅度同比擴大。
國晟科技二級控股子公司安徽國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國晟新能源)與大航電氣之間的買賣合同糾紛是怎么回事?
根據上市公司今年5月21日盤后披露的信息,2025年12月3日,大航電氣與安徽國晟新能源簽訂了《太陽能電池銷售合同》,約定安徽國晟新能源向大航電氣購買價值5124.69萬元的單晶電池片。大航電氣稱,其已于2025年12月6日至12月27日發(fā)出所有貨物,但截至2026年3月16日付款期限到期,安徽國晟新能源未支付任何價款。
案件目前處于一審階段,大航電氣訴請判令安徽國晟新能源償還貨款本金及違約金合計5184.62萬元,判令吳君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并確認大航電氣對質押給其的2210萬股國晟科技股份享有質權、優(yōu)先受償權。
國晟科技在公告中表示,鑒于案件尚未判決,最終結果存在不確定性,暫無法判斷對上市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潤的影響。
5月21日之后的3個交易日中,國晟科技股價整體呈現(xiàn)持續(xù)下跌態(tài)勢。5月22日、5月25日、5月26日,上市公司股票連續(xù)三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超過20%。國晟科技也因此在26日晚發(fā)布了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封面圖片來源:AI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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