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03-21 14:05:30
每經編輯|胡玲
據警民直通車上海微信公眾號21日消息,2021年3月初,上海市公安局長寧分局周家橋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稱,在某網絡購物平臺銷售的多款帶有知名卡通形象的品牌系列服飾,售價不及零售價的一半?!
接報后,民警立即開展調查,在匯總多方線索后,鎖定了犯罪團伙所在地。遠赴湖南長沙,成功抓獲多名犯罪嫌疑人。當被問及是否有正版授權時,嫌疑人張某竟辯稱,“我這就叫‘皮卡’。”“我這是原創(chuàng)LOGO。”

經查,該知名卡通形象及其標志性的“尾巴”,都已被著作權所有方進行工商注冊,張某等人在未取得授權許可的情況下,擅自使用該卡通形象的“尾巴”,以某知名品牌服飾的名義進行銷售,涉案金額近140萬元。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警方提醒:熱門卡通形象是具有重大商業(yè)意義的無形資產,整體或部分標志性特征經過工商注冊后,其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復制、信息網絡傳播、展覽等行為都必須獲得合法授權,未經允許不得擅自使用已經注冊的商標。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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