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5 15:13:17
陸云生系上海某物業(yè)公司員工。2020年1月6日,陸云生因父親生病向其主管提交請假單后回老家,請假時間為2020年1月6日至1月13日。次日,陸云生因公司未準假而返回,途中得知其父親去世便再次回家處理喪事。2020年1月14日,陸云生返回上海,并于次日起開始上班。2020年1月31日,公司向陸云生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最終,法院認定,公司系違法解除,應支付陸云生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75269.04元。(山東高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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