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7-20 10:20:05
每經編輯|張喜威
7月20日,商務部發(fā)布公告,對原產于美國、歐盟和日本的進口間甲酚反傾銷調查的延期。
公告稱,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guī)定,2019年7月29日,商務部發(fā)布2019年第33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美國、歐盟和日本的進口間甲酚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鑒于本案情況較為復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guī)定,商務部決定將本案的調查期限延長6個月,即截止日期為2021年1月28日。

圖片來源:商務部網(wǎng)站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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