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6 15:43:21
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政府近日出臺《關于進一步穩(wěn)定商品住房市場有關問題的通知》,將全面實行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申報備案制度,杜絕申報價格虛高現(xiàn)象。 通知明確,商品住房實際銷售價格不得高于申報的預售價格,不得以“價外加價”等方式超出預售價格對外銷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自申報預售價格備案之日起6個月內,每月實際銷售均價不得高于已備案預售價格。預售價格6個月后方可申請調整,且每次上浮不得超過6%。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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