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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2 10:35:17
教育部印發(fā)《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要求教師不得以增加作業(yè)量的方式懲罰學生;要開足體育課、音樂、美術(shù)課;教師尊重學生人格,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收受學生或家長禮品,不從事有償補課。(人民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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