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08-15 19:30:41
吃飯永遠是上班族的一個難題,而每當想叫外賣但又不知道想吃什么的時候,眾多消費者都會從外賣平臺首頁的幾家商戶中進行挑選,按照思維慣性,消費者認為排名靠前的商戶是能夠提供口味佳、服務好的優(yōu)質商戶。但近日,有媒體通過調查發(fā)現,美團外賣、餓了么通過競價排名方式,出售首頁附近推薦商家名次,根據區(qū)域不同,價格也不相等,商家購買后便可排名靠前,然而在消費者看到的外賣界面,卻并無推廣、廣告等標識。
每經編輯|王晶
每經記者 王晶
吃飯永遠是上班族的一個難題,而每當想叫外賣但又不知道想吃什么的時候,眾多消費者都會從外賣平臺首頁的幾家商戶中進行挑選,按照思維慣性,消費者認為排名靠前的商戶是能夠提供口味佳、服務好的優(yōu)質商戶。但近日,有媒體通過調查發(fā)現,美團外賣、餓了么通過競價排名方式,出售首頁附近推薦商家名次,根據區(qū)域不同,價格也不相等,商家購買后便可排名靠前,然而在消費者看到的外賣界面,卻并無推廣、廣告等標識。
對此,中國電子商務協(xié)會政法專家趙占領認為,競價排名屬于網信辦所規(guī)定的付費搜索,這樣的做法違反了廣告法,也違反了《互聯(lián)網信息搜索服務管理規(guī)定》。對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于今日(8月15日)上午就媒體報道事件采訪了美團外賣的相關負責人,美團方面表示:“自今年4月份后,美團外賣陸續(xù)在少量城市測試“門店推廣”的增值服務,目的是幫助平臺上優(yōu)質商戶提升品牌曝光。此外,付費推廣目前僅針對列表的固定位置,且后臺對固定位置的推廣有明確標價,這和“競價排名”有本質區(qū)別。對付費推廣的商戶,美團外賣也設有專門的“體檢”指標,后續(xù)仍將進一步強化和完善付費推廣商戶的審核機制。國家工商總局7月8日公布《互聯(lián)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后,我們正在根據辦法要求對此增值服務進行完善優(yōu)化,包括“標識”問題,我們將按照辦法規(guī)定,在9月1日前完成相關服務的優(yōu)化調整。”
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
競價排名,從“魏則西事件”后開始引發(fā)公眾的熱議,有人認為這是企業(yè)盈利的一種手段,無可厚非,也有人認為競價排名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嚴重影響了消費者的選擇。現在這種爭議不斷的模式已經正式登陸了外賣行業(yè),而很多消費者并不知情。
據上述媒體報道,根據《美團外賣平臺技術服務合同》顯示,“美團外賣為您提供美團外賣網上訂餐平臺的技術服務支持,并通過一定的技術手段,在美團外賣商家列表頁有償優(yōu)先展示您的產品信息。位置排序以您實際支付成功的排序位置和推廣周期為準。”
每天15:00-23:00期間,美團外賣會推出一定數量的競價排名搶購資格,價格越高,商戶在美團外賣APP上的位置就越靠前。而推廣周期則為商戶實際支付成功后次日的00:00-24:00點,24小時一過,商戶排名就會回歸正常。不過,商戶通過競價排名方式得到的靠前排名在消費者訂餐界面并不會顯示出廣告和推廣等字樣,消費者往往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就選擇了排名靠前的“優(yōu)質商戶”。
專家:外賣行業(yè)競價排名實際上已違法
“對于付費搜索和普通的自然搜索,應該要做出明確的區(qū)分,要讓消費者意識到哪些是付費搜索的結果,那些是自然搜索的結果,并且付費搜費顯示的結果在整個商家中的占比不能超過一定的上線,這也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除此之外,消費者不能一味地相信搜索排名靠前的就是服務好、品質佳的,也有可能是商戶付費后的結果。”中國電子商務協(xié)會政法專家趙占領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道,“競價排名屬于網信辦所規(guī)定的付費搜索,也屬于工商總局所規(guī)定的互聯(lián)網廣告,依據《廣告法》的規(guī)定,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違反該條規(guī)定,不具有可識別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與此同時,網絡平臺還應該審核廣告主的資質。”
在“魏則西事件”發(fā)生后,國家互聯(lián)網信息辦公室(以下簡稱“網信辦”)于6月25日發(fā)布了《互聯(lián)網信息搜索服務管理規(guī)定》,“提供付費搜索信息服務,應當依法查驗客戶有關資質,明確付費搜索信息頁面比例上限,醒目區(qū)分自然搜索結果與付費搜索信息,對付費搜索信息逐條加注顯著標識”。該《規(guī)定》已于8月1日正式施行,趙占領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美團外賣等外賣平臺“實際上已經違反了《規(guī)定》,并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將面臨行政責任,而且消費者在平臺提供的虛假信息中權益受到損害的,平臺也應該承擔連帶責任。”
在外賣行業(yè)上線競價排名后,對消費者將產生哪些影響等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了中略資本創(chuàng)始合伙人高劍鋒,他表示,在外賣平臺引入競價排名機制后,對消費者最大的影響應該是心理上的。以前消費者會信賴平臺上的推薦,但現在就會有一些不確定性存在。同時,高劍鋒指出,競價排名機制無所謂好壞,主要看商家如何利用。商家不可能靠“燒錢”持續(xù)下去,有利潤才能更好地服務消費者,企業(yè)賺錢無可厚非,但要“取之有道”。首先要保證消費者的知情權,將廣告、推廣等字樣清晰地在平臺的界面上標注出來,將選擇的權利交給消費者。其次,平臺要對商戶起到把控的能力。通過積累的訂單大數據,將有問題、口碑差、服務差的商戶挑選出來,按照一票否決制度將他們剔除在競價排名的范圍內,剩余商戶則可以參與競價排名。在信息爆炸的時代,消費者在海量信息中篩選出自己想要的信息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在消費者知情的前提下,競價機制可以為消費者節(jié)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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